最新消息

回列表

115學年度收退費基準公告(大班費用公告)

2026/07/02

臺南市官田區私立史丹佛幼兒園115學年度收退費基準

施行日期:11581日至116731日止

公告日期:115年6月30日(上學期)

一、本園幼兒之收退費依據「臺南市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辦理。

二、學期起迄日:

(一)第一學期:115年8月1日至116年1月31日止。

(二)第二學期:116年2月1日至116年7月31日止。

三、本園各項收費如下:

收費項目

期間

2歲

(學齡)

3歲

(學齡)

4歲

(學齡)

5歲

(學齡)

學費

19020

19020

19020

21360

雜費

6409

5465

5465

2492

材料費

1780

1468

1468

1565

活動費

730

524

524

600

午餐費

1130

1153

1153

1200

點心費

930

943

943

1000

每月收費

10979

9553

9553

6857

學期收費總額

84894

76338

76338

62502

交通費

一個月

單趟800元 / 雙趟1200元

延長照顧

服務費

收費方式:

每■半小時收費 100 元或■1小時 200 

每月最高收費上限 8800 

最晚服務時間:  18    00

家長會費

一學期

保險費

一學期

依公開招標決標之價格收取

校外教學費

依實際情形與家長商定

*教保服務機構應依前項規定之項目收取費用,不得任意編列收費項目向家長收取費用。

四、退費基準說明:

(一)學費及雜費:

1、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前即無法就讀者,全數退還已繳納費用。

2、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未逾學期三分之一者,退還三分之二。

3、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逾學期三分之一,未逾學期三分之二者,退三分之一。

4、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逾學期三分之二者,不予退費。

(二)代辦費:按月收費者,應按幼兒當月未就讀日數比率核實計算退費;按學期收費者,應按幼兒未就讀月數比率核實計算退費。但代辦費已購置材料並製成成品者,發還成品,不予退費。

前項未就讀之日數比率及月數比率,依前條第二項規定之方式計算。

(三)幼兒請假連續達七日(含假日)以上者,應退還午餐費、點心費、交通費及按月計算之延長照顧服務費及臨時照顧服務費外,其餘項目不予退費。

(四)教保服務機構因法定傳染病、流行性疾病或流行性疫情等強制停課日數連續達七日(含假日)以上者,應退還午餐費、點心費、交通費及按月計算之延長照顧服務費及臨時照顧服務費外,其餘項目不予退費。

(五)國定假日、農曆除夕與春節假期連續達七日(含例假日、補假日及調整放假日)以上者,應退還午餐費、點心費、交通費及按月計算之延長照顧服務費及臨時照顧服務費外,其餘項目不予退費,並應事先扣除。但辦理補課之調整放假日,不予退費。

五、減免收費說明:

   減免收費實際酌收費用為以下

收費項目

收費

期間

2歲

(學齡)

3歲

(學齡)

4歲

(學齡)

5歲

(學齡)

學費

19020

19020

19020

19020

雜費

2560

2560

2560

2560

材料費

1780

1460

1460

1460

活動費

720

520

520

520

午餐費

1130

1150

1150

1150

點心費

930

940

940

940

每月收費

7120

6630

6630

6630

學期收費總額

61740

58800

58800

58800

交通費

一個月

單趟800元 / 雙趟1200元

延長照顧

服務費

目前優待家長不酌收延長照顧服務費

家長會費

一學期

無家長會

保險費

一學期

依公開招標決標之價格收取

校外教學費

依實際情形與家長商定

學費:

           學費親兄弟姊妹第二位就讀打九折到大班畢業,實際酌收17118元優待家長1902元,簽約廠商幼兒就讀本校,初入學第一次學費打九折,酌收金額為17118元優待家長1902元。

月費:

         幼幼班月費收費為10979元實際酌收7120元優待家長3859元

         小班及中班月費收費為9953元實際酌收6630元優待家長3323元

         大班月費收費為6857元實際酌收6630元優待家長227元

 延長照顧服務費: 目前優待家長不酌收延長照顧服務費

 註:教保服務機構應依前項規定之項目收取費用,不得任意編列收費項目 向家長收取費用。